一些鄉村農資經營商為給農民提供方便,將購進的大袋粉狀農藥分裝成小包裝來出售。此舉受到了農民的歡迎,但由于操作不當,也給農民帶來很多不便。
一、包裝簡單。為便于計算每小袋的農藥價格,經銷商大都是把一大袋農藥分成5袋或10袋,有的稱一下,有的干脆憑感覺來分開,所用的包裝大都是從集市上買來的方便袋,有的則干脆用報紙來包裝。由于包裝簡陋,在經銷和使用過程中容易破碎,一則造成不必要的浪費,二則極易因人畜誤食而造成中毒事件。
二、無保質日期。經銷商大都不在分裝產品上注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而農民往往把用剩的農藥一直保存著,甚至失效后還依然拿來使用,結果耽誤了作物的最佳施藥期,造成作物減產。也有的經銷商趁機出售一些過期農藥,或與新進農藥相互摻和出售,牟取非法利益。
三、無使用說明。農藥廠家的使用說明書一般只有一份,放在大包裝內,經銷商將農藥拆成小包裝后,通常不會給每一袋都裝入使用說明書,懂行的經銷商尚能告訴農民如何使用,而大多數都是讓農民憑經驗使用,從而造成農民因用量過多或過少而達不到除害效果。
因此,經銷商在分裝農藥時應本著對農民負責的思想,如可把廠家的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復印后裝入小包裝中,盡量選用質量好一些的包裝袋,以防破損。農藥生產廠家也應根據不同地區農民土地多少的實際來調整藥品重量,盡量采用小包裝。